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您好,欢迎光临双峰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群导航 省厅主站 区县: 用户名: 密码: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
政务中心:0738-6825906
办公电话:0738-6822643
投诉电话:0738-6858902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核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24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受理条件
1、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
2、有年度计划指标安排;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领导签字)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文字资料:
1)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2)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开发论证报告;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规划审批单;
4)占用林地的提供占用林地许可证;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地质灾害危险性和是否压覆矿产评估报告;
7)环保部门意见(工业、能源类项目)
8)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9)其他相关资料;
2、图件资料:
10)勘测定界图;
11)规划红线图;
12)规划平面布置图或道路线形工程施工图。以上资料需提供1套原件和2套复印件的纸质资料,并制成PDF形式的电子文档。
五、办事流程
受理(即时)----会审(7个工作日)-----复审(6个工作日)----呈批(4个工作日)(不包括领导签字)-----上报省厅(2个
说明:如果单个项目或单独选址项目按上述进度时限,如果成批次报批要待项目齐全后再按上述进度时限办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