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
5、《划拨供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受理条件
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有年度计划指标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
三、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不包括领导签字)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用地单位提供建设用地划拨申请报告
2、立项批复文件或政府相关会议纪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规划审批单;
4、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5、公民、法人或组织机构的有效证件;
6、宗地图及界址成果表、蓝图;
7、规划红线图;
8、规划平面布置图或道路线形工程施工图;
9、根据项目类别不同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例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资料);
10、提供的资料做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
4、办事流程
受理(即时)-----审查(5个工作日)-----决定(5个工作日)-----送达(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