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财预函[2009]1号
2009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预算,已经县委、县政府审查,县人大审议通过,现将综合预算指标通知如下:
一、总的原则。收支平衡原则、综合预算原则、零基预算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以人为本原则。
二、非税收入必须保证完成基数,对没有完成的,财政不另增加经费,对超非税收入基数部分按照3:7与单位分成,并以此增加单位支出指标。
三、部门支出的确定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执行。基本支出包括工作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根据单位职责职能,结合财力状况适当安排。一是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安排的;二是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安排的;三是一些有执收任务的单位,适当安排执法经费、工本费及征收经费。
四、 两点说明。一是县直一级局的离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到各单位,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机关社保局,二级单位仍按基本工资的25%预算养老保险经费,资金由财政直接缴入机关社保局,各单位在填列用款计划时需将上述资金扣除。二是津补贴标准仍按原来的老口径计算,并实行财政统发。
附件:2009年综合预算表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