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位于双峰县永丰镇土乔村5115.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土地现状整体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要求:
该地块位于双峰县永丰镇土乔村,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使用期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容积率2.4≤FAR≤4.8、建筑密度30%≤D≤60%,建筑高度≤5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率≤30%,其他详见双规条函[2015]31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人范围及报名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本宗土地挂牌出让须知及规则中竞买人范围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竞买可单独或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5月4日(工作时间)到双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资料和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竞买人在报名时先到双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再到中国工商银行双峰支行进帐(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6时止)。
2、凡参加竞买者,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持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理须提供书面的委托书。
3、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790万元方能参加竞买,竞得者的保证金可充抵部分成交价款。
4、我局将在2016年5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挂牌时间及地点:
1、挂牌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至2016年5月6日16时。
2、挂牌地点:双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二楼)
四、挂牌方式和挂牌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挂牌方式:有底价的增价挂牌出让
2、挂牌起始价:人民币990万元整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90万元整
4、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五、报价:
在挂牌期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填写报价单报价,经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由出让人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竞买者可多次报价。挂牌期限截止时,出让人确认报价达到底价或高于底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挂牌截止时,如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土地进行现场竞价,报价最高且达到底价或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1、竞买的有关规定及具体要求请阅 《挂牌出让文件》。
2、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契税、物价调节基金、交易服务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单位:双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8-6839373
银行账号:191301051902195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