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听公字[2011]第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定于7月20日举行双峰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10日(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地产股提出申请。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五、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本县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申请报名,经县国土资源局依程序产生听证代表,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资料。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联系人:王明华
联系电话:6822643 6858705 13875437111
特此公告
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